今天是:2024年4月24日 星期三 服务热线:024-54658888 | 给我们留言 | 加入收藏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行业新闻

李晓峰副局长在全省“两客一危”企业联合约谈会议上的讲话
浏览:3412次    时间:2016年11月1日
李晓峰副局长在全省“两客一危”企业
联合约谈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省公安厅交管局联合省安监局、省交通厅运管局对公安部通报的涉及我省违法违规较多的28家“两客一危”企业及相关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非常必要、及时。刚才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被约谈企业交通违法情况,一会儿省公安厅交管局和省安监局领导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及谈话结束后所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完善层级约谈机制。
一是实施安全生产约谈,是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法定要求。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专门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安全生产约谈办法》,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为切实加强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地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分别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对约谈做出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因此,我们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都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约谈工作。
二是实施安全生产约谈,是当前严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现实需要。近期,省内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6月26日,湖南宜凤高速公路发生旅游客车肇事起火事故,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的重特大事故;7月1日,天津津蓟高速公路发生客运班车坠河事故,造成26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事故。6月23日、27日、29日,我省接连发生3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5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上述事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安全警钟,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方面,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风险仍然存在。目前,我省道路运输企业经营成本居高不下,部分企业资金紧张,“重经营、轻安全”的思想有所抬头。同时,随着暑期旅游旺季的到来和客货运输总量的持续增长,发生事故的风险相应增加,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概率相应增大。另一方面,制约道路运输安全稳定的深层次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当前,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导致的企业“多、小、散、弱”状况没有根本转变,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难到位;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普遍偏低、队伍庞大、流动性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急待提升;运输活动点多、线长、面广,监管压力巨大,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暑汛期极端恶劣天气对道路运输安全的影响绝不能忽视。当前,正值夏季高温炎热、汛期多雨和泥石流等极端灾害天气多发,暑期学生出行和旅游包车运输需求旺盛、经济建设加码加力带来货物运输任务异常繁重,车辆极易出现自燃、制动失灵、轮胎爆胎等危及行车安全意外,驾驶员生理心理变化极易引发疲劳困乏,总之安全生产压力巨大、应急保障任务繁重。再加之我省当前社会经济需要快速发展,更需要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给予有力保障。
三是实施安全生产约谈,是突出安全治理针对性、有效的具体体现。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既要兼顾全面,更要突出重点。为了抓好重点,我们先后建立了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制度、黑名单制度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特别是这次公安、安监、交通三部门开展联合约谈,聚焦公安部通报的涉及我省交通违法违规较多的28家“两客一危”重点问题企业和地区。这次三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既是落实责任、解决问题,又是以上率下、为各市今后约谈工作起到示范,因此,一定会取得巨大的叠加效应。为此,希望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要求,积极参照省里做法,切实履行好行业约谈监管职责,更好注重部门协作配合。
第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整改约谈问题。
一是重视约谈问题。从事故致因理论来看,事故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在一定的时空里交叉所致。海因里希法则又告诉我们,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处事故隐患。此次公安部通报的全国200家存在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的运输企业,其中我省占28家占总量14%,28家运输企业所属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达3969起,其中营口鑫汇海物流公司、营口科达运输公司的交通违法未处理数量最多、分别达到309起和282起,辽H60098客车交通违法未处理数量多达58次,这些企业、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数量巨大,已对全省道路运输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此,要求参加今天约谈会28家企业及相关地区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按照就事论事的原则,对通报的28家企业及所有车辆,开展逐家企业、逐台车辆的排查整治。通过建立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问题企业、问题车辆、问题驾驶员;通过建立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及岗位工作责任;通过建立措施清单,进一步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有效果的整改治理措施;通过建立验收清单,确保通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治理。各地必须对公安部通报的28家运输企业及相关车辆给予处理,如取消其一定期限内申请新增运力、新增班线的资格,将其违法行为记录企业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档案,对违规车辆进行必要期限的停业整顿和不予办理省际、市际包车业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驾驶员一律按照违规上限进行处罚、离岗培训教育或者调岗辞退。各地区、各企业要将隐患视为事故,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违法车辆驾驶员、相关管理人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切实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三是按照举一反三的原则,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系列整治活动,立即组织开展全地区、所有企业、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的核心目的,就是减少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这项工作需要各地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之间有效的配合,才能将所有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达标情况、违法违规情况收集全、治理好。突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的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国家三部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深入持续开展动态监管工作专项治理,有效发挥科技助力安全保障作用。按照《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交安监发〔2016〕267号)《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交运安〔2016〕43号)要求,扎实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第三,要坚持标本兼治,谋求安全长远发展。
治标,是立足当前问题形势的要求;治本,是谋求长远发展的必然。大家知道,二季度省内外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但从规律上讲,三季度往往是事故高发期,做好三季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对稳定全年安全生产形势非常关键。当前首要的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和省委李希局长、陈求发省长等省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上来,深刻吸取湖南“6.26”以及河北“7.1”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立足当前形势,着力在运输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等安全核心要素上下功夫,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同时,要按照省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二要突出重点,做到精准施策;三要抓试点,强化典型引路;四要广泛发动,促进齐抓共管;五要加强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对此,省局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希望各地不要等、不要靠,积极主动作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有效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发生,确保全省全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搭连小区2方块3号楼1-101号
电话:024-54658888 / 传真:024—54468777 / 张先生:13841342777
邮箱:zyx8778@163.com

024-54658888